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各班级评议小组评议、各年级认定公示、学院认定工作组认定, 现将2020-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10月13日—10月16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生办反映。
联系人 :陈老师,联系地址:学15-606,联系电话:0571-63741272。
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
2020年10月13日